刘福龙董事长被聘为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民营企业仲裁员并出席揭牌大会
- 发布时间:20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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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企仲裁庭庭长袁有训为刘福龙董事长颁发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民营企业仲裁员聘书
刘福龙董事长出席辽宁省民企仲裁庭揭牌成立大会
刘福龙董事长参观民企仲裁庭
12年3月1日,由辽宁省工商联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商发展促进会共同建立的辽宁省民企仲裁庭正式揭牌成立。由于万雄集团近二十年,无一例劳动仲裁事件,被沈阳市评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今刘福龙董事长被聘为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民营企业仲裁员出席揭牌大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和社会贡献大幅度增加,“十一五”期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2%,占全省GDP的比重已经由2005年的50.9%上升到60.50%;民营经济单位数达178万户,从业人员达1123.2万人,我省城镇新增就业的85%以上由民营经济承担。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稳定的中坚力量。
省民企仲裁庭庭长袁有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纠纷、各种矛盾的大量产生。这些矛盾有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等等。
我省民企仲裁庭的成立属全国创新,省民企仲裁庭接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民企仲裁庭将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进行有效调解、公平仲裁,以发挥商会的独特优势,化解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日益增多的经济纠纷,促进我省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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