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龙董事被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 发布时间: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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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龙董事被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荣誉证书
2013年8月1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在辽宁宁山大厦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景阳、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省法院副院长彭生富、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应杰、省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刘福龙及90位特约监督员。
会议由辽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主持。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经省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我省各条战线聘请90名特约监督。会议首先由特约监督员代表发言,省法院彭生富副院长通报法院工作;省政协陈铁新副主席和省人大王阳副主任主分别讲话。希望各任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全省法官和工作人员审判、执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况;监督全省法官和工作人员审判作风、廉洁自律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不断提升辽宁法院司法公信力,为“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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