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常委刘福龙提出〖企业移民〗新观点
- 发布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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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企业移民〗既在新常态下,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组织产能相对落后过剩、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基地,带动装备、技术、资本及劳务整体向海外外转移,输出过剩产能向海外消化过剩产量,不以投资为主体模式的经济发展方式。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有利契机
推进“企业移民”化解我省过剩产能矛盾
努力实现我省经济稳增长的提案
辽宁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副主任、万雄集团董事长 刘福龙
(2015年4月28日)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过剩产能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而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将越来越明显。为解决这个矛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步增长,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及开始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同时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重点,为贯彻指导意见,河北省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关于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我省开放发展的意见》。
目前,我省的经济下行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业企业过剩产能矛盾仍然很突出,因此,建议省政府尽快组织开展调研,摸清我省企业过剩产能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适时推进“企业移民”工作,化解我省过剩产能矛盾,努力实现我省经济的稳增长和跨越式发展。
“企业移民”既在新常态下,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组织产能相对落后过剩、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基地,带动装备、技术、资本及劳务整体向海外转移,输出过剩产能向海外消化过剩产量,不以投资为主体模式的经济发展方式,也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此,提出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建议如下:
一、尽快开展我省“企业移民”调研工作。
推动产能国际转移,是发达国家消化过剩产能的共性规律。我们应从全省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我省现有的产业资源和企业过剩产能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了解现状,形成调研报告,尽快制定我省化解过剩产能、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企业移民”的指导意见,做好对企业政策引导,统一思想,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相关政策 指导企业移民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完善“企业移民”协调机制。
建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政协、省经信委、省贸促会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过剩产能转移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问题。及时收集东盟等国家信息,掌握其政治、经济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分重点国别建立对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企业移民”指服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三、引导鼓励“企业移民”主动"走出去"。
相关部门应引导企业积极适应新常态,增强国际视野,将过剩设备、资金、技术、人才向海外转移,实现各种发展要素高效配置。相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搭建的平台,用足用好银行、信保等金融机构支持政策,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制定鼓励企业移民的相关政策措施,利用相关专项资金,对转移过剩产能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积极与境外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为实现企业跨越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建立健全“企业移民”工作目标。
应通过调研,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将过剩产能境外转移引导目标分解到重点设地区和有关部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地区、部门和相关企业。强化保障措施,消化国内过剩的产能,另一方面也能带动产业链上国内其他行业的出口,还能够从长远加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使我省过剩产能境外转移工作取得实效。
提案人:〖刘福龙〗
政协辽宁省常委经济委副主任、
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席、
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会长、
万雄集团董事局主席、
万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北大学MBA万雄教育基金发起人
政协辽宁省常委经济委副主任刘福龙履行政协委员职能,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提高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提案作用。把提案工作做到经常化,深入调研、事实清楚、数据翔实、分析透彻、提出了很多可行性高的提案。如《公车改革》、《充分重视钢铁营销,振兴辽宁钢铁市场》、《关于规范钢铁贸易市场、设立准入制度的建议》、《残疾人乘公交车、地铁优惠提案》、《关于沈阳公租房适用条款的一些建议》、《建议成立健康管理行业商会》、《关于将国家级生产性服务业总部基地列为特色产业基地的提案》、《确保食品安全 保护传统食品的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关于依法解决拆迁问题 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提案》等几十篇提案被辽宁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并受到了时任辽宁省委书记张文岳的批示和主流媒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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