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龙总裁荣获“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荣誉称号
- 发布时间:20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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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08年11月21日刘福龙总裁出席了在辽宁大厦举行的“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并众望所归的荣获了此项殊荣。
此次活动是由中国沈阳市委统战部、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六家单位共同组织、策划、评选的一次重要活动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次活动共评选出1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称号,以及9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刘福龙总裁荣获“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荣誉称号
【概要描述】 2008年11月21日刘福龙总裁出席了在辽宁大厦举行的“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并众望所归的荣获了此项殊荣。
此次活动是由中国沈阳市委统战部、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六家单位共同组织、策划、评选的一次重要活动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次活动共评选出1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称号,以及9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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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1日刘福龙总裁出席了在辽宁大厦举行的“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并众望所归的荣获了此项殊荣。
此次活动是由中国沈阳市委统战部、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六家单位共同组织、策划、评选的一次重要活动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次活动共评选出1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称号,以及90名“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大会宣读决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励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中共沈阳市委批准,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工商联合会决定授予刘福龙等1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标兵”荣誉称号。大会对刘福龙总裁进行表彰由沈阳市市委副书记为刘福龙总裁颁发奖杯、奖状。大会最后刘福龙总裁代表获奖人士发表了“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倡议书”主要阐述五点倡议内容一、报效祖国,振兴中华。二、百折不挠,奋发图强。三、言行一致,诚实守信。四、知法守法,守法经营。五、致富思源,奉献社会。会后刘福龙总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谨守、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准侧,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全市人民一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斗创新,共同谱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壮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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